国三女「身形有异」被母发现 诬男友性侵害怀孕

▲偷吃禁果导致小女友怀孕,少年被判6个月。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CFP)

社会中心屏东报导

屏东一名张姓少年与小女友芳芳(化名案发15岁)偷尝禁果3次,直到女方家长见芳芳身形有异,追问之下才发现2人已发生关系,甚至「闹出人命」。芳芳怕被家长责怪,表示「我没有同意发生关系」,因此怒告男性侵。不过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双方通讯内容亲密,排除性侵可能,依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小俩口2016年6月开始交往,同年10月分手,期间总共在张姓少年家中发生3次性行为,后来女方家长发现后,整起事件曝光。芳芳于法庭上表示,没有同意发生性关系,皆为对方强逼,事后太害怕,所以不敢跟别人提起。张姓少年否认性侵,辩称2人是你情我愿,绝对没有胁迫芳芳。

法官审理后认为,发生性行为时少年的祖父母都在家,若遭强暴应该会听见呼救声,但祖父母却都没听到,加上从对话讯息中有「亲爱的老公晚安爱你」、「亲爱的谢谢你这4天都陪我」等亲密字眼,衡量常情,受侵害者案发后心存恐惧,怎还会有如同情侣交往般的对话内容,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共3罪,并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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