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自爆「30年外遇3次」求离婚 妄踢开糟糠妻法官打脸
▲富商为了想跟妻子离婚,自爆30年有3名外遇对象。(图/CFP)
新北市一名萧姓公司老板为了想跟结发30多年的妻子离婚,竟然在法院上主动承认已经出轨3次,每次通常维持5年左右,与妻子婚姻已名存实亡;但萧妻还提出一张丈夫在办公室抱着新欢的照片,认为是丈夫只是一时受外遇对象迷惑,愿意等他回心转意的一天;新北地院认为是破坏婚姻责任在于萧男,判萧男败诉不得离婚,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萧男与妻子在民国77年结婚,共同育有两名子女均已成年,但萧男认为因为婚后因家务分担意见不一、生活理念不合、夫妻沟通不良及家族不睦等问题,与妻子经常起争执,自己事业有难时,妻子不愿协助还避不见面,他一气之下才会搬离家中,20几年前就常遭到妻子锁在家门外,久而久之萧男怀恨在心就不在家了。
萧男还在法院上说:「我有多位外遇对象,20年前一次,10几年前一次,10年前一次,每位通常维持5 年左右!」强调婚姻已经生成无法回复的破裂,难有维持婚姻的理由存在,要求依照民法规定诉请离婚。
萧妻却反驳,丈夫最近又外遇上一名林女,更常带到公司的办公室,并附上一张丈夫与外遇对象的亲密照片,认为自己后克勤克俭拉拔两名小孩长大成人,近期更是协力儿女完成婚姻大事;先前自己曾经为了儿女原谅丈夫,如今在陪伴其打拼30年事业有成后,将自己一脚踢开,「弃糟糠之妻于不顾,实天理难容」,希望丈夫能够回心转意。
新北地院认为,虽然萧男已经丧失维持婚姻的意愿,但妻子表明仍院维系婚姻,且对丈夫仍有关心,萧男也没办法证明妻子破坏情感导致双方无法继续相处的具体事实,因此无法由萧男主观意识认为婚姻难以维持,且反观萧男数度外遇,破坏婚姻的责任较大,判萧男不得离婚,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