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百萬引水人外遇假離婚甩糟糠妻 法官判離婚無效
南投县黄姓男子是月薪百万元「引水人」,因外遇竟以地下钱庄追债为由,去年和妻子「假离婚」,妻子发现丈夫将保险受益人变更为「小三」才知受骗,更不满丈夫设局欺骗怒告离婚无效,黄男以遭妻子情绪勒索并索要钱财为由合意离婚,法官根据妻子和离婚证人说词,认为黄妻无理由自愿「净身出户」,判决离婚无效。
黄姓男子和妻子结婚30年,育有3名子女,去年11月他告诉妻子他遭地下钱庄追债,为免妻子人身安全受威胁,要求两人「假离婚」,并承诺两人生活与往日皆无不同。黄妻子信以为真,签署离婚证书并由妹妹和外甥女当证人,告诉两人是因为债务和法律问题假离婚,夫妻关系生活不变。
离婚后黄男一如过去,固定到南部工作,过几天才放假回南投,夫妻生活也没有改变,一起聚会、上餐厅,并讨论房贷、风水等生活问题。直到今年2月,黄妻收到丈夫保险单受益人变更通知,才发现黄男将受益人变更为「小三」,经追问,他才承认已和小三同居,才假借欠债为由,骗妻子离婚。
黄妻相当气愤,提出离婚无效诉讼;黄男则说,妻子长期向他索讨金钱,且情绪不稳定,多次情绪勒索,他不堪其扰才离婚。
黄妻则说,是丈夫以地下钱庄追债为由,骗他离婚,否则她怎么可能连赡养费、财产都没协议就净身出户,且离婚后仍共同生活。2名证人也表示,作证是为避免黄妻人身安全受到地下钱庄威胁,并不知道两人有离婚意愿,且确认黄和妻子生活不会改变,她们才签名盖章。
法官认为,离婚证人必须亲见、亲闻夫妻双方都有离婚之真意及合意,并在书面上签名,若未依法定方式为之,则两愿离婚即属无效。且两人离婚内容,只有离婚及未成年子女亲权,夫妻财产及债务、剩余财产分配、未成年子女扶养费用等都没有,依两人状况,不可能离婚时不协议双方财产、债务及剩余财产分配,两人婚姻关系依然存在,请求离婚无效有理,应予准许。
年薪百万的黄姓引水人外遇却骗妻子假离婚,南投地院判决两人离婚无效。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