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商品网路交易 经部:侵权并不会区分实体跟虚拟

网路交易持续成长,不过也传出仿冒商品夹杂其中,经济部说,侵权行为并不会因实体跟虚拟而有所区别,网路平台应该要设有机制让侵权商品能快速下架,避免侵权扩大。(图/记者冯建棨摄)

记者冯建棨/台北报导

网路交易日益频繁,但也传出有网路上销售仿冒或是侵犯专利著作权法的商品,经济部表示,依照现行法规规定,侵权行为并不会因实体跟虚拟而有所区别,提醒网路平台业者应该要提供侵权的检举专线,并且后续要提出快速下架的机制,避免侵犯权利人的权益

立法院今天(28日)举行「数位交易平台消费行为侵犯智慧财产权之责任归属」公听会,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副局长张玉英表示,目前现行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已经设有相关民事、刑事规定,这让著作权人可以对利用数位交易平台贩售侵权商品,能主张自身权益并维护其权力

张玉英解释,现在网路上卖很多商品,很多都有著作权,是属于IP保护商品,权利人对于销售是有贩卖权,只要没有经过同意就贩卖就算侵权,至于要如何判定,则要有主观要见要求,民事跟刑事认定上略有不同,不过都只要有故意的情况下,就会有触法的疑虑。

另外在侵权的实务上,经济部商业司则说,侵权责任并不会因实体跟虚拟而有所区别,当网路平台业者自己来找商品来贩卖,如果贩卖侵权商品,贩售平台就要负责;另一种则是提供平台让卖家来销售,依照民法来推断,的确有侵权且平台要付连带责任,数位交易平台则也有构成共同侵权,不过还是要依个案来分别看。

商业司指出,国内目前还没发生使用者侵权造成网路平台也受牵连的情况,不过海外的ebay阿里巴巴的确有发生,为了国内避免侵权的情况,目前大多网路平台业者会设侵权的检举专线, 并且有快速下架机制,就是要避免有侵权的状况,造成自身的损害。

▼网路交易持续成长,不过也传出仿冒商品夹杂其中,经济部说,侵权行为并不会因实体跟虚拟而有所区别,网路平台应该要设有机制让侵权商品能快速下架,避免侵权扩大。(图/记者冯建棨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