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120万仍判刑3年定谳须入狱 停职警扮暖男性侵GG了

▲停职的陈姓航警假扮暖男性侵,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图/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遭停职的陈姓航警,去年初假扮暖男,约出刚分手的女性友人小佳(化名),到她租屋处喝酒,并硬上小佳得逞。陈男一审遭判刑3年,二审时他赔偿小佳120万元达成和解,但高院二审仍将他判刑3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9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陈男赔偿120万仍要入狱服刑3年。

判决指出,已婚的陈男与小佳的男友同事关系,去年1月3日凌晨,陈男先传送line讯息给小佳,指称「想找讲话方便的地方」、「我现在很生气」、「妳等等有办法直接跟我约外面吗其实我有一点醉」,陈男假扮暖男,并以告知小佳前男友评论小佳的内容、为小佳抱不平等借口,邀约小佳见面。小佳回说不方便在外面喝,但开车将陈男载回自己位在芦竹区的租屋处。

小佳不断追问陈男,到底前男友说了什么话,但陈男避而不答。一直到清晨5点多,小佳体力不支昏昏欲睡,陈男这时现出狼形,主动上前求爱,求爱不成后硬上得逞。小佳遭侵犯后,敲女室友的门求救,女室友与其男友来到小佳房内,赶走陈男后报警,陈男遭提起公诉。

陈男一审遭判刑3年,上诉二审时,他赔偿120万元达成和解,并以此为由请求高院依「情堪悯恕」的规定减刑。但高院认为,陈男先前不断明示要带小佳到汽车旅馆,又劝小佳喝酒,显有预谋。且陈男身为警察人员犯罪动机可议,还利用小佳对他的信赖知法犯法,犯罪情状不值得同情。而虽然陈男赔偿120万元,但高院认为这本来就是陈男所应负民事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小佳在二审时也供称:「我希望维持原审判决刑度。当时我有给被告机会……不愿意给予被告缓刑。」二审最后驳回上诉,仍维持3年的刑度。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9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陈男须入狱服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