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平台贩卖侵权商品 学者建议法规需与时俱进

网路平台贩售侵权商品交易平台也受影响学者建议现行法规要与时俱进,保护消费者与网路平台不受影响。(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冯建棨/台北报导

电视及网路购物不断普及民众购物开始会从网路上开始比价,甚至使用网路平台购物,但如果买到侵权商品引发争议,让买卖双方甚至中介的网路平台都受影响。有学者建议,我国应该建立明确的「网路交易责任避风港机制,否则对网路平台业者经营上会有影响。

台湾大学经济教授林忠正表示,在民国105年台湾网路行销总金额已经达到3.5亿台币,比100年成长73.8%;平均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在成长,远远超过经济成长率

林忠正说,当现在网路交易频繁,诈骗和専利权著作权、及商标权等的侵权案件持续增加,为防止网路交易的不法行为,智慧财产权相关各法的修订就必需依形势发展而谨慎处理。不过现在网路交易的法规过松,违法行为自然也会增加,许多消费者和合法厂商都会受到伤害;但是过于严苛的法规也会扼杀这个产业的发展,甚至相对萎缩,这时候消费者和厂商也会受到伤害,因此法规的修订必须衡量到影响网路交易活动的兴衰作用,并且也必须考量新订法令会带来怎样的社会利益与社会成本。建议我国应该建立明确的「网路交易责任避风港」机制,否则对网路平台业者,经营上会有影响。

东吴大学法学院系教授章忠信则认为,面对网路侵权商品,网路平台业者应该要提供权利保护通报专线服务,方便智慧财产权人侵权通报;若是接到智慧财产权人侵权通报,应立即适当回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害持续扩大。网路商店卖家于加入平台时,应要求其承诺遵守合法经营规则;章忠信还说,现在人工智慧跟大数据逐渐成熟,应该要善用AI技术自动过滤明显侵权商品或服务之资讯,善尽产业社会责任。

▼网路平台贩售侵权商品,交易平台也受影响,学者建议,现行法规要与时俱进,保护消费者与网路平台不受影响。(图/记者周宸亘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