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违规住宅,就看政府是否有心解套?

文/大直住户

大直地区明水路以东、北安路以南、堤顶大道二段以西、乐群二路以北的住户,最近陆续收到来自市府都发局的公文,内容大致为:按照土地使用分区规定,建物不能作住宅使用,因此要求住户必须更改税率,逾期不改,3个月后先罚10万元,再3个月后罚30万元,再3个月后则直接断水断电

僵局无解】

只要是用「住宅」税率的住户,都必须更改为「商用」税率或「空置」(非住非营)税率。

若采商用税率,住家装潢必须打掉,改采办公室格局,同时要有公司登记在此门牌,并有营利事业登记,否则涉嫌逃漏税。若采空置税率,则必须搬空不能住人,水、电、瓦斯使用度数不得出现异常(即超过基本费),房子完全无法使用、出租,住户每个月仍要缴房贷、管理费

▲▼很多建物不能作住宅使用,住户必须更改税率。(图/网友提供,下同。)

【住户才是受害者

台北市到处都是住商混合的房子,纵使政府核发的建照、执照明示使用分区为「商业区娱乐区」,路人随手抓,普通百姓哪懂这种「名词」的意思就是不能做住宅使用?

当初建商盖房子时,广告用「住宅、家」等字眼做包装销售笔者有保留部份社区,建商当时的文宣),于是住户们才会买来作住家使用,冤有头债有主,为何没见都发局开罚建商?难道是收了建商的好处?还是建商比较大咖所以不敢得罪?

后来的中古屋市场,买方看社区住户们都当住家使用多年,试想:纵使房仲销售时仍明确告知消费者不能作为住宅使用,换作是你,你会买来做办公用途吗?是要故意影响社区安宁、被住户们排挤吗?

总结以上历史脉络,住户明明才是受害者,却突然收到市府寄来犹如「恐吓」的信函,面临限时被迫更改用途、搬家,不然就要罚钱甚至断水电?情何以堪

【政府机关立场矛盾】

10多年来,违规住宅社区陆续换了好几手屋主税捐处为何都一直让住户用住宅税率申请通过?一句「住户想采用何种税率,税捐处一律申请过关且不过问。」就可以敷衍交代过去?

税捐处先同意住户用住宅税率,事后都发局却说不能做住宅使用,两个明明都是政府机关,立场竟然如此矛盾、冲突,叫百姓无所适从!

【不该成为政客祭品

议员协调,目前已暂缓执行处罚,只是都市计划仍要做通盘检讨,现况仍处无解状态,万一明年都发局再度发函,势必又要再次开协调会,就这样恶性循环下去,如此折磨住户简直「比死还痛苦」!

明年要选举了,住户们不希望政客只要民调低迷,就借机煽动仇富民粹,冷饭热炒拿大直住户开刀骗选票,这是百姓不乐见的。

【只要有心,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目前笔者提供的解套方案大致如下,

方案1:缴纳代金,就地合法,金额多寡再讨论。同时,只要能举证当时的建商、代销用住宅做销售,代金必需共同承担!

方案2:由税捐处把关,换手屋主将不得再申请住宅税率通过,换句话说,现任屋主可当住家使用,但将来卖屋时,购买者必须要做公司、办公室用途,否则税捐处不给过关,而房仲公司也要协助买卖双方无条件解约。

蔡政府以「不危及国安」下同意过户,放行44位中国富豪买房新北市府也有发生过工业住宅合法化案例。台北市内科夹层也都可以缴纳代金合法。大直娱乐区《西华富邦》可以「唯一特许」合法做住家使用……,只要政府愿意苦民所苦,不要刻意制造阶级对立,共创多赢局面,没有什么是不可行的!

●作者:大直住户,商,大学毕,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