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月》社宅跳票的是蔡政府
民众党立委蔡壁如昨举行记者会表示,内政部有责任订定社宅租金与分级收费基准,不能都推给地方政府。图为明伦社宅。(本报资料照片)
近日因明伦社会住宅出现4万元房租一事,引发中央与地方的争执。内政部指责台北市政府,租金这么高根本就不符合社会住宅的本质,台北市政府则以「自偿性」和「社会混和」等理由,解释高租金的原因;又说,尽管外界批评租金过高,但这毕竟是少数且申请的人一样很多等等,北市府自认这个做法没错。
与其究责明伦社宅的天价租金是否合宜,不如从基本面来思考兴建社会住宅的政策目的以及实施方式。众所周知,兴建社宅是蔡英文的重要政见,为的是透过这项政策实践居住正义,重点恐怕还是要吸收年轻选票。从这个角度来看,社宅严重跳票的蔡政府应该比台北市政府,更值得民众监督。
内政部长徐国勇和次长花敬群轮流攻击兴建社宅最多的台北市政府,实在很没意思。根据资料显示,六都中,民进党长期执政的台南市和高雄市,社宅兴建的达成率最低,为何不见徐、花跳出来批评指教一番?
像明伦4万元租金这样的产品,确实不适合出现在社宅的选项里,问题是,蔡英文8年20万户社宅的政见,其实压力最后落在地方政府头上。在中央配套不足下,沉重的财务负担逼得地方政府不得不以自偿率做为出租时的重要考量,因而可能造成租金过高的问题。然而,究竟租金要怎么订、多少才合宜,内政部应该在去年1月依《住宅法》订定社宅租金的计算公式,好让各县市有个遵循标准,但内政部却怠忽职守,只敢嚷嚷说,社宅租金是市价的8折云云。如果按这个标准,依明伦社宅所在位置及所推出的3房型,市政府订出的租金并没有超过内政部的要求。
问题在于,有8坪大阳台的44坪房型,是否是社宅该有的规画?社宅固然不应该再走回过去的「平民住宅」风,但也绝不是让承租者以低于市价的租金享受奢侈的都市空间。更重要的是,政府兴建社会住宅的考量到底是什么?在财务压力下,各个执行的地方政府都着重自偿性、强调政府不必出钱。在这样的政策方向下,租金当然就很难太低,尤其是在人称天龙国的台北市。然而,政府当初之所以要兴建社宅,是期望透过住宅的供给帮助买不起也租不起的弱势族群,可以负担得起一个较好的住宅空间,如果社宅失去了「救助性」,其意义和价值何在?
社会住宅的兴建应该循序渐进,在目前社宅才刚兴建、产品有限的情况下,蔡政府一开始即宣示「公务预算越少越好、甚至不要编」的政策方向,根本是错的。现阶段,政府应首先考虑社宅作为社会安全网的功能,既是如此,社宅就必需大量的补贴,政府只做发包的工头,而规避策略性的预算补贴,在昂贵的都会地区,恐怕只会造就越来越多的「明伦」,这绝不是实践居住正义该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