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平台贩卖鲨鱼剑 买卖双方遭起诉

高雄市林男明知钝锯鳐已为濒危物种,还以此作为噱头卖出,买卖双方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提起公诉。

「鲨鱼剑」用于民俗用途,常被作为乩童操宝的法器之一,其制成是由濒危鱼种钝锯鳐或尖齿锯鳐遗骨制作,而高雄66岁的林姓男子在网路交易平台「露天拍卖」上低价贩卖钝锯鳐和尖齿锯鳐遗骨,并打出「现已被列为濒临绝种之动物保护、本品保证为真品」等噱头,以5000元及5800元价格贩卖给王姓买主和黄姓买主,遭到海巡署台南查缉队发现,高雄地检署侦结,买卖双方都因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遭到起诉。

钝锯鳐或尖齿锯鳐遗骨所制成的产品又称为「鲨鱼剑」,用于民俗用途,为乩童操宝的5宝之一,据说可以用来驱邪逐秽并展示神威;由于钝锯鳐已被列为濒危动物,且价格极高,通常价格落在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商人设计出白铁或塑胶复制品,但是市面上依旧偏好真品,使得钝锯鳐的数量摇摇欲坠。

2020年1月25日起,高雄市林男在露天拍卖上以低价贩卖钝锯鳐与尖齿锯鳐遗骨,还以此作为噱头,利用不知情儿子的帐号贩卖,打上「现已被列为濒临绝种之动物保护」、「本品保证为真品」、「直购价」等介绍,来贩卖此产品,要求买主先确定长度、齿数再下单,售出恕不退换,还附上价钱及图片供买家参考。

海巡署台南查缉队员网路巡逻时,发现此事,向高雄地方法院声请搜索票,2021年3月16日持搜索票上门后,当场查扣9把鲨鱼剑,经调阅订单后,林男也坦承有2把鲨鱼剑以5800元及5000元的价格贩卖给黄姓女子以及王姓少年。

扣押的鲨鱼剑送往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屏东科大野生动物保育中心鉴定,确认林男家中及黄女、王姓少年持有的鲨鱼剑,分别取自一级保育类动物尖齿锯鳐和钝锯鳐。

王姓少年送少年法院审理,而黄女也在2022年2月18日自行交付所购买的产品,买卖双皆因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遭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