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一句「明天不用来上班」真被开除 法官打脸判赔10万
桃园一名杜姓男子在当地一间公司担任采购经理,去年9月底因为业绩未达标又没采购到商品,遭老板一句「你明天不用来上班」解雇,他认为公司这是违法解雇,因此提告要求支付资遣费。对此,法官认为老板仅凭一句话就解雇员工,违反比例原则等要件,裁定应付杜男10万9725元资遣费。
杜男主张,他自2014年4月1日开始担任该公司的采购经理,每个月的薪资为6万2700元,上班时间为凌晨0时到隔日上午9时30分;2016年9月30日他接到陈姓老板电话询问当天为何没买到货,于是照实回答「因为公司未付钱,厂商不配合」,没想到老板竟然回了一句「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果真在同年10月1日就被开除,气得提告要求给付资遣费。
▲杜男认为自己是非自愿离职,公司应该给付资遣费。(图/达志/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陈男则辩称,杜男先前承诺2016年7月至9月业绩保证达标,如果没有就自请离职,之后也在同年9月27日于会议中口头表示请辞,纵使他自认是非自愿离职,但他在9月30日当天是因为酗酒才没去采购货物,明显违反劳动契约、工作规则等,还向当时的午班店长呛声说,「今日要让采购部门人员不上班、不采买,让公司零售业务停摆!」
对此,桃园地院法官经查证发现,杜男并未填写自愿离职书,公司其他职员也是在事发隔天才知道他被开除,足以认定是非自愿离职,虽然他业绩未达标、工作出包,但公司可以用扣薪、记过或用口头警告方式处理,仅凭一句话就将他开除有违比例原则及必要原则,因此裁定公司应给付10万9725元资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