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开心报喜「我怀孕了」隔天秒被炒 法官狠打脸老板
桃园市陈姓妇人原本在当地一间通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结果到职3个月就怀孕,她向主管报喜,没想到隔天却被以「不能胜任工作」资遣。桃园地院法官认为,公司在陈女说明怀孕隔天就将人解雇,并未给予辅导措施,明显违反劳基法规定,因此认定桃园市政府裁罚30万元并无不妥。
▲陈女到职3个月就怀孕。(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陈女主张,2015年12月她在该公司担任行政助理,3个月后怀孕希望能换成较简单的职务,于是主动向主管提出申请,结果隔天突然被解雇,根本就是「怀孕歧视」,这才气得提出申诉。而桃园市政府经过调查,认为公司已经违反性别平等法,应裁罚30万元。
不过,公司方面不服气并反驳,陈女当时还在试用期间,之所以会解雇是因为她不熟悉公司作业以及仓储系统的业务,加上英文能力不佳,才会在试用期满之后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资遣,并非是因为她怀孕的关系。
▲陈女主动报喜,没想到却因此丢了工作。
对此,桃园地院法官认为,根据市府的调查发现,陈女亲自操作过公司的作业系统,因此没有不熟悉流程的状况,加上双方在劳动契约中也载明,终止契约的条件是「考绩不合格」,但在这起事件中并未见到陈女的考绩不合格。
而根据劳基法规定,员工如果无法胜任工作必须给予辅导措施,法官强调,该通运公司既没有给考绩也没有加以辅导,就在陈女说出「我怀孕了」的隔天将人资遣,明显已经违反规定也不符合最后手段原则,可见市府的裁罚并无不妥,狠狠打脸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