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开除暗夜抢老板10万 男判7年10月

倪姓男子变装行抢前老板。(本报资料照片

倪男抢得10余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37岁倪姓男子因积欠债务,加上遭物流公司开除,将脑筋动到前老板头上,2019年11月20日凌晨,趁左姓老板带着货款提早抵达公司时,变装再以电击恫吓、抢到左男10余万财物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审结,判倪7年10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倪姓男子男犯案当天凌晨3点多,先将机车停放在物流公司附近,接着变装后埋伏在旁边,4点多左姓老板抵达公司,准备出车送货时,倪随后现身并持电击棒恐吓对方,表示:「我等你很久了,把包包给我!」

左随后拿出一叠钞票,但倪曾在公司担任员工,4个月前遭开除,熟知老板的货款至少10万,随即将手伸入对方包内,取走剩下的现金得手8万2000元,并沿着巷弄徒步逃跑,最后骑机车进入提外便道逃逸,事后在中和遭警方循线逮捕。

开庭时,表示家中每月开销近4万元,入不敷出,在外又积欠8万元,才会铤而走险,其中部份赃款已拿去还债。士林地院审理后,依强盗罪判处7年10个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