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在印尼偷生2子抛台妻 身染新冠竟要她顾私生子遭判离

印尼梁姓台商感染新冠肺炎要求在台妻照顾外遇生子,经梁妻提告后,台南地方法院判准2人离婚。(本报资料照片

20年前只身前往印尼工作的台南梁姓男子,在印尼外遇并生下2名子女,从2005年起即对在台湾妻小不闻不问。不料,2020年梁男确诊新冠肺炎后,竟主动联络台湾妻小,要求帮忙照顾他在印尼生的2名私生子。梁妻向法院提告,台南地院判准离婚。

梁妻主张,1981年梁男与她结婚后,育有2名子女;2001年丈夫远赴印尼工作,刚开始每2至3个月会回台湾一趟,并停留1周与妻儿相处;但从2005年起,丈夫即不再回台湾,也没有与妻儿联络,原本以为丈夫一直都在印尼,直到2016年她到户政事务办理梁男户籍迁出时,才得知丈夫一直都有回台湾,但没有回家

2020年9月间丈夫在印尼感染新冠肺炎后,透过哥哥转达,要求她联络认识的台商会会长,帮忙安排搭机返台治疗;但会长说,只能安排到印尼较好的医院治疗,无法回台治疗。当时,丈夫害怕他自己会死亡,加上外遇对象也已经去世,担心印尼的2名私生子没人照顾,要求她及子女帮忙照顾,但她们都没有答应。后来,梁男康复出院双方就再也没有联络。

梁妻不满丈夫长期对家庭不闻不问,还在印尼外遇生子,更因染上新冠肺炎要求妻女帮忙照顾,愤而向法院诉请离婚。由于梁男并未出庭应讯一审根据梁妻提出的事证,认定梁男所为已动摇婚姻诚挚、相互扶持的基础,难以维持共同生活,判准离婚,全案还可上诉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