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偷吃40年」私生3子喊离婚 法官竟然准了!理由曝光

记者徐恺昕高雄报导

富商阿雄化名)与妻结婚50多年,他控诉妻子不仅趁他赴大陆期间擅自转移公司股权,且2人渐无交集后,他2015年开刀时妻子也漠不关心,认为2人已无夫妻之实,故向法院诉请离婚。对此,雄妻驳回控诉,指出老公对岸有小三,结婚50年大半时间外遇,偷吃在先怎能说离就离。法院审理时认为,雄妻明知老公外遇多年却消极以对,甚至还偷转移股权让对方失去信任,审结判准离婚。可上诉。

▲已婚富商外遇30多年诉请离婚,法官认为妻子面对先生偷吃多年却一直采消极态度,本应负起部分责任,予以判准。(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阿雄主张,1963年与妻结婚后育有1子女,他2001年因商赴陆工作时,将公司交由妻儿经营未料2人却擅自将他名下股份移转到自己身上,令他感到心寒。阿雄再称,自己与妻其实2011年起就渐渐没有交集,除了扫墓公事外几乎没往来,2人2014年分居至今已形同陌路,另他2015年开刀期间老婆也不闻不问,不照顾就算了甚至还搞失踪,种种迹象都显见他们已空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对此,向法院诉请离婚。

法庭上雄妻反驳指控,表示夫妻俩2016年2月仍有一起过年,且老公2015年住院时她确实有前往探视,至于目前2人分居,是因阿雄2016年5月间将她赶出家门,逼得她现在只能跑去与小孩同住。雄妻强调,自己2016年至2019年间都有替先生代缴生活费用,甚至还为夫点光明灯及小天灯,2人根本就没有如阿雄所述形同陌路。

雄妻认为,老公结婚50年来外遇40年,期间不只1名婚外情对象,还有3名私生子女,如今仅拿出上述指控就说要离婚实在不合理,希望法官能驳回此诉。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审理时认为,雄妻早在1983、1984年时就已知道老公在外养小三,算一算也知情多年,但她却始终采取消极态度,直到先生2019年提离婚,才提出侵害配偶权之诉,从此可见2人婚姻破裂她也应负起一定责任;此外,针对股权转移一事,法官觉得雄妻行为确实已严重侵害婚姻信赖基础综合以上,因双方皆有做出让婚姻出现裂痕的行为,审结判准离婚。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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