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过节夫妻」漠不关心 私生子还想要她养!人妻怒断婚
女子不满当了10年的「过节夫妻」,丈夫偷生私生子想要她养,愤而诉请离婚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化名)与男子阿国(化名)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不料,后来阿国北上工作后,逾10年来漠不关心,只有过节才一起吃饭,阿国还带1个小男孩回家给婆婆看,大姑曾私下问:「若是阿国在外生小孩,给生母一些钱,然后把小孩带回来给妳养?」小萱不满无夫妻之实还要她帮养私生子,愤而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当初要结婚时父母认为阿国为人不实在,要她好好想清楚,但当时她执意要跟阿国在一起,不惜与父母翻脸也要结婚,当时就被搁重话:「今天是妳不听劝,若以后受委屈就别回娘家求援」。
双方婚后便携女与婆家同住,但阿国工作不稳又不勤奋,根本没有办法拿任何家用给她,女儿年幼时,她白天照顾孩子,晚上就去饮料店工作,借此维持生活开销。
后来阿国告知北部有工作机会,她也很高兴,认为小家庭等男主人工作稳定后,经济就可以好转了。阿国刚开始每周六回家探望,但没过多久,就以工作繁忙没办法经常南北奔波,她也体恤阿国初到外地工作需要时间适应,对于没有拿钱回来也不予苛责。
后来,将近10年阿国仅过年才回家,平日也不会联络。不久后,阿国开始带一个小男孩回家给婆婆看,她觉得奇怪,但家里没有人愿意跟她讲,为何阿国会带一个小男孩回来,婆婆观念重男轻女,她的大姑曾私下找她谈,并问她:若是阿国在外面生小孩,给小孩的生母一些钱、然后把小孩带回来给她养,不知她意下如何?
小萱表示, 阿国完全没有尽到做丈夫、父亲的责任,竟然还花钱去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认为这样突袭就可以把她甩掉。阿国违反婚姻忠诚义务,不顾家庭妻女,在外与他人同居生子,还以几近羞辱的方式向法院诉请离婚,因此依民法第1056条第2项请求离婚之非财产上的损害25万元。
法官日前依法宣判,准双方离婚。阿国应赔偿小萱2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