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银撤本票裁定 盛达撇诈贷不实指控

盛达电(3027)23日于重大讯息公告,因台新银行已撤回对盛达电业先前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的商业本票裁定,因双方对于本票所生之争议已达成共识并已和解,故于台新银行递状撤回本票裁定的同时,盛达电亦同步向台北地方法院递交本票裁定抗告之撤回状及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诉讼之撤回状,以表善意。

盛达电业指出,台新银行23日撤回对盛达电业声请的商业本票裁定,系由盛达于106年6月23日所签发,不料108年4月台新银行却声称其中的8,556,191.1美元未获付款,并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请本票裁定,从而引发市场对盛达向银行诈贷的误解。

盛达电业强调,当初签发商业本票主要是因为双方于106年所签订的「应收帐款承购合约书」中内含盛达对普天之债权卖断给台新银行以及向台新银行预支价金事实,经沟通后,盛达和台新银行均发现,大家同为中国普天集团乙案受害者,据此,台新银行决定撤回对盛达公司之商业本票裁定,且不排除未来双方会就如何向普天主张债权进行合作,此举也间接说明了盛达电业并无向银行诈贷之情事

盛达电业和普天集团于101年起开始业务往来,双方曾就「数位精准有机农业专案展开合作,由盛达负责农业大棚监控与自动化系统的研发,普天集团并将盛达列入其代采购电子通讯零件与产品供应商

虽然合作期间曾发生普天集团以大陆外汇管制为由,出现延迟付款与信用状逾期支付的情况,但因多方征信后仍属正常,盛达电业亦不疑有他,直至105年间深圳普天国际贸易开始出现付款严重延宕的情事,才发觉不对,后来因普天高管主动约来国际保险公司承保,并联络银行承作应收帐款买断,方才化解盛达对普天集团的疑虑,而台新银行也是在此时向盛达公司表示,愿意在有保险公司承保的情况下,承购盛达对普天出货后的应收帐款。

盛达电业强调,不料106年10月起普天却开始以不实理由拒付货款,经深入了解后发现,盛达交货给普天之货物有被普天人员私卖中饱私囊的情事,经合计,普天以不实理由拖欠的债务多达八笔,其中有二笔债权因尚未转让,基于维护盛达股东权益,盛达已于106年底先行在大陆对普天集团提起仲裁,至于剩下的六笔债权则已转让给含台新银行在内的二家银行,因此并无所谓的诈贷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