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10公分水果刀抢电信门市2410元 高雄前科男遭判7年6月

蔡男自称和该电信店长发生冲突,因此持刀上门抢劫。(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蔡姓男子去年4月间,持水果刀闯入某电信门市,先示意李姓店员「找店长出来」,得知店长不在,进入柜台抢走2410元准被逃走时,遭另一名李姓女店员见状上前阻止,赶紧挥刀逃逸。高雄地院依准强盗罪将他判处7年6月。

判决书指出,46岁的蔡姓男子曾因为毒品案被判刑14年,2013年4月30日缩刑期满执行完,不料去年4月28日下午1点多进入电信门市,经询问没有店长后,便拿出预藏的10公分水果刀当作威胁,闯入柜台开抽屉翻找金钱得手2410元;此时,被另一名李姓店员发现后,又再次挥舞刀子逼退对方,随后跳上在外面等候、不知情弟弟机车一同离去。

事后,其中一名李姓店员紧急到高雄凤山分局报案,经循线调查逮到嫌犯后;检方依强盗罪嫌将蔡男起诉。案件审理期间,被告指出,因为与该电信门市的陈姓店长有债务纠纷,当天原本是要去理论结果得知对方不在,才会一时情绪控制不住进行抢劫。

对此,法官认为,被告正值中壮年四肢健全,不思以正途赚取金钱,自认与陈姓店长有金钱纠纷,就带凶器抢夺财物,足见对他人财产权的保障毫不尊重,也危害到他人的人生安全;不过审酌其犯后尚知坦认犯行,且抢夺金额并非过巨,依因此准强盗罪将他判处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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