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 劝回832对夫妻

大陆民法典》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相比于《婚姻法》,大家关注度比较集中的,即离婚登记设置了30天的「冷静期」。据杭州民政局离婚数据显示,今年1月共有2186对夫妻申请离婚,经过冷静期后,最终双方未共同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共有832对夫妻。

「离婚冷静期」即提出离婚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加30天的办理期,在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30天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在接下来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经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若双方没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视同撤回离婚申请,若还要办理离婚,需重新申请。

杭州市民政局最新离婚数据显示,今年1月,杭州市共受理离婚申请2186对,在30天的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离婚申请的16对,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也就是截至4月2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有816对,共832对夫妻「自动撤回」离婚申请,占38%。

杭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表示,离婚冷静期大大减少「冲动型夫妻」的离婚,为维持家庭稳定起了重要的缓冲作用。

杭州「有晴天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针对婚姻辅导(包括离婚劝导及婚姻咨询)的100多个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发布了《杭州有晴天婚姻家庭辅导白皮书》,内容指出,夫妻因一些生活琐事,比如家务分工、周末如何过等小事引发摩擦,这类日常累积的感情受伤导致离婚的案例高居首位,不忠、由原生家庭介入的家庭纠纷分别位居第二、三位。

不过,大陆《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若诉讼离婚的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起诉一方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