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离婚冷静期 陆下月上路
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1日上海市民政局对外通报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新流程。
在婚姻登记制度方面,《民法典》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日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审查后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冲动离婚 陆给复婚自由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促进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挽救破裂的婚姻。毕竟离婚的背后牵扯到诸多的家庭因素,甚至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如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等等突出的问题。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反映了社会对婚姻的重视。
然而,事实上近年来,大陆离婚率不断攀升,民政部资料显示,2019年登记离婚达415.4万对,离婚率为44%。
有人认为,如果真是存在冲动离婚,经过冷静思考之后,后悔了或者又想在一起了,在大陆也有复婚自由。《婚姻法》规定: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即可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网友批违背离婚自愿
通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真的能挽救已经破裂的婚姻局面吗?据统计,2019年大陆离婚的因素中,家暴占比仅为8.4%;家庭琐事、分居、感情基础薄弱的因素分列前三,合计占比73%。
很多网友纷纷留言表示反对离婚冷静期,称这不合理。首先这违背了离婚自愿的原则。大陆《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其次,如果婚姻走到了无法维持的地步,甚至出现家暴、欺骗、犯罪等恶劣情况,还要人为设置30天的冷静期,这就不是在挽救婚姻,而是在助恶。
也有赞成的。网友likeminded说,离婚率已经很高了,离婚冷静期还需要延长,毕竟家庭是社会基本单元,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幸福感需要婚姻稳定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