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千万补偿金 负债变获利「抛弃继承」反悔胜诉

东森新闻淑萍叶弘杰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张姓老翁,生前有700万债务,4名子女放弃继承。后来却发现老翁有笔土地被征收,有上千万的补偿费,子女要求撤销抛弃继承结果败诉,后来律师改用子女帮未成年孙辈打官司主张抛弃继承不利未成年子孙法官判决胜诉

主张抛弃继承可能有天堂地狱的差别,因为继承的可能是债务,也可能是资产。台中张姓老翁生前负债700多万,他的4名子女抛弃继承,却在他往生之后,发现有土地征收补偿费1000多万,子女要求撤销抛弃继承被驳回。律师重新提起诉讼原告儿辈改为孙辈,儿辈代6名孙辈主张抛弃继承对子孙是「不利益」,处分应有继承权胜诉。

律师认为,胜诉原因就在法律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律师林琼嘉表示:「父母误判负债大于资产,抛弃继承对未成年子女不利益的,因此这抛弃继承不是为孩子的利益处分,法律上属于无效行为没错。」

撤销抛弃继承,保护了子女的利益,他们继承千万遗产,还清700万债务,算来只继承300万。不过继承权怎么会抛弃又要回来,反反复复,律师就法论论法,认为反复不定违反法律安定原则

林琼嘉指出:「为孩子利益才抛弃继承,不能用事后到底资产多资产少来算,万一现在资产大于负债,可是有新的债务人产生,你到底主张抛弃有效、无效?基于法律的安定性,判决有值得探讨的空间。」

就这件个案现在资产大于负债,不过债权的追诉期限可是15年,要是日后出现新的负债呢?类似案例之前也有不少,子女抛弃继承的官司,主要因为未成年就继承长辈债务,法律保护未成年,抛弃又后悔的诉讼可是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