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周刊/翠玉白菜赚的钱 1.8亿白被员工A
文/田习如
从翠玉白菜吊饰到「朕知道了」胶带,故宫纪念品向来是会下金蛋的金鸡母,然而若非五年前 「东窗事发」,这些金蛋迄今恐仍由故宫员工瓜分。过了五年,这些钱政府讨回了吗?
故宫纪念品贩卖部原由院内所属的「员工福利委员会」经营,后来福利会转型为「员工消费合作社」(以下简称消合社),但故宫未依政府采购法,直接将贩卖部交给独立法人的消合社经营。
而纪念品销售收入,理应归属故宫、上缴国库,不料消合社却年年自行「分配盈余」,总计2001年至2008年,逾2.4亿元的税后盈余,就分配了1.8亿元给500多名由故宫员工组成的消合社社员,平均每人每年「分红」少则2万多元、多达近7万元。
这件事直到2008年经立委揭发后,审计部、内政部(合作社法的主管机关)等单位才发现不对,自2009年起,故宫纪念品的收益便不再成为员工们「天上掉下来的礼物」。
故宫定调误解,内政部消极
那已经分掉的钱呢?过去五年主管机关无人闻问,直到今年2月监察院提出纠正案,要求故宫对那八年的盈余不当分配提改善方案,那笔钱才开始被盯上。
荒谬的是,虽内政部、故宫都打报告承认当年事属错误,但故宫强调错误系「误解」法令,所谓改善就只是加强员工学习法规,并无返还「误领」盈余之意。
而内政部也未见积极监督态度。由于监察院对行政部门的回复不满意,数次要求再检讨,至今相关部门仍是公文往来满天飞。
元贞法律事务所律师陈彦君指出,消合社可依民法「不当得利」提告,要求社员返还,再缴给故宫;或故宫也可告消合社,要求把钱归公。如果因双方都是「自己人」,故宫不想告员工,那身为上级机关的行政院可惩处故宫人员应告不告的失职,施压故宫把钱追回来。
因此行政高层非拿故宫没辙,五年来却轻忽以待。对照去年劳委会编2千多万元诉讼预算、请80位律师控告548名关厂工人,要他们返还十几年前政府替落跑雇主代垫的2亿多元欠薪。失业劳工救命钱,政府急着讨,故宫员工零用金,政府却懒得要。难怪关厂工人事件成引发民众连串丢鞋抗议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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