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带国足!"掴足臭豆腐"被判无效:讽刺国足太消极
近日,济南国足豆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掴足”商标无效的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布,判决显示该公司申请主要使用在腌制菌块、腐乳、臭豆腐、腐竹、豆腐制品等食品上的“掴足”商标,存在贬损、讽刺"国足"的倾向,易产生消极的、负面的不良影响。
济南国足豆腐公司之前在腐乳、豆腐、豆腐制品等商品上注册了“摑足”商标。而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公众对中国国家足球队的关注以及相关媒体对于国足的报道,让公众易将“摑足”与“国足”相联系,产生消极负面影响,于是宣告该商标无效。济南国足豆腐公司不服,并且进行了起诉。
2020年11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了判决,国足豆腐餐饮公司将商标主要使用在豆腐等商品上,存在贬损、讽刺“国足”的倾向,易产生消极的、负面的不良影响。此外,在案证据亦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形成了唯一的指向性。据此驳回国足豆腐餐饮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