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亲妹妹「允诺给房产」却后悔了 继承子女得补偿她135万
上海一名80多岁的李姓男子,因老伴去世、儿女又长居国外,所以独自一人住在浦东新区。其亲妹得知后,专程从合肥赶去照顾他起居,两人感情日渐深厚、并走入婚姻。李男为了答谢立遗嘱要赠予她房产,没想到事后反悔,而闹上法院;虽然妹妹败诉,但还是能得到约台币135万的补偿。
据《中新网》报导,李男的儿女长大后纷纷定居国外,于是他与老伴相依为命,其妻子于2012年去世后,儿女自愿放弃母亲在房屋权状中的一半遗产,所以80多岁的他独自继承,并住在那间房子里。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记者李毓康摄)
在孤单寂寞之时,他的亲妹妹专程从老家合肥赶去,照顾他的起居生活,后来两人萌生超越兄妹的情愫,便于2012年10月29日登记结婚。
2014年,李男写下一份遗嘱,表示为了感谢妹妹,等他去世后,全部房产将由妹妹继承;但才过8个月他就后悔了,所以私下办理该房屋更名、和出售手续,而妹妹也被迫迁出。
其亲妹不服告上法院,但法官认为,李男与其妹属近亲结婚,遂判婚姻无效,而她并非李男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不能继承那间房产;不过她对李男有尽到一定的扶养义务,所以判儿女应给她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