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儿要寡母房产,语气像讨价!要钱不会自己赚吗

父母财产想给谁是他们的权利子女不应有非分之想。(图/本报资料照)

文/吕秋远

这位阿姨,我充分可以理解你想要立遗嘱心情。你有三个孩子两女一男,却只有二间房子,你想要在生前就立好遗嘱,把其中一间给两个女儿,一间给儿子继承,我原本是赞成的,但是,我后来反悔了。

因为你突然问我,可不可以跟儿子收租金

让我先告诉你一些小常识

基本上,遗嘱做公证遗嘱最好,也就是到公证人那里做,其实律师用处不大。另外,遗产会有特留份的设计,也就是无论如何,即使你决定把所有遗产都给谁,法定继承人还是可以取得本来应得的一半,这就叫做特留份。所以你如果决定把房子只给特定人,是不可行的。一定要详细算好特留份的金额,尽量不要让房子让两个不合的人持有。

可是,阿姨,你为什么会想要跟儿子收租金?其实我从你迟疑的口气里,听到这个儿子根本没有扶养你,没错吧?阿姨,你不能这样,年轻为你父、中年为你夫、老年为你子。你呢?你有为自己吗?

建议你,当然要跟儿子收租金,因为女儿并没有住在你的房子里。如果他不愿意给,你就把房子卖掉,把这些钱拿来环游世界顺便养老。如果他愿意给,你就把三个儿女找过来,然后详细告诉他们,你对于遗产的规划,因为你死后,他们才不会找律师诉讼,认为遗嘱是假的、谁唆使了妈妈之类的,兄弟阋墙、兄妹相残,一点意义也没有。我会建议两句台词给你用。

「我决定遗产这样分,谁赞成、谁反对?」「本宫不给的,你不能要。」反对的,就把本来要给他的那一份卖掉。

台北房价有如天价,常有子女为继承房产闹得不可开交。(图/记者张一中摄)

钱这种东西,花完的叫财产,没花完的叫遗产,我希望你好好善待自己,让这些东西变成财产,遗产,只会让人吵架,讲清楚更好。但是,对自己好,最好。

另一位大哥,在接完那个母亲电话以后,接着是你打电话来,我一度怀疑你是她儿子。因为你的语气实在太像讨债公司,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妈欠你多少钱。还好,最后的口气,是我比较像黑道大哥。

你,要搞清楚,关于你妈的财产,她还没死,所以是她的,你连想都不能想。她爱给谁就给谁,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你凭什么说,你妹妹把房子偷卖掉?偷卖房子有这么简单?印鉴证明所有权状委任书?你觉得这些东西是你妹妹瞒过你妈,一手遮天做出来的?你当我第一天出来当律师?

我跟你说,这就是你妈要送她的。不论什么原因,总之你妈神智清楚,没有受监护宣告,她爱给谁就给谁。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含着眼泪带着微笑祝福他们母女得到幸福。

你让我生气的,是因为你说,这房子不是你妈妈的,是你死去的爸爸赚的。奇怪了你耶,你爸买房子的时候,你是出了多少钱?你妈还有帮忙照顾你们这群孩子、操持家务,你做了什么?房子既然已经透过继承,登记在你妈名下,你妈要让你妹卖掉,那是她的权利,你无权阻止她,更不应该认为那是你的,自己不会去赚吗?

请你记得,爸妈给你东西,在你20岁以前,是他们的义务,在你20岁以后,就是他们的权利。想给谁爱给谁,他们爽就好,你,能够诞生在这个世界上,有手有脚,就已经是爸妈给你的恩赐。请你现在、未来,都不要为了别人的东西给谁多谁少,到法院来争吵。

最后,我承认我很凶,但是对于「认为别人的东西是自己的」这种想法,我是不会觉得有歉意的,也不会退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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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秋远,硕博士毕,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原文刊载于作者脸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