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母病要女抛弃继承,儿从未关心病情,要签吗?

母病要女抛弃继承,其实生前抛弃继承无效。 (图/记者一中摄)

文/吕秋远

来函

律师,我爸爸已经过世,妈妈最近病重,平常都是我在照顾她。但是她最近提出一个要求,要我承诺抛弃继承。她的意思是,女孩子不可以继承家里的不动产,她会另外给我一百万元,然后我当场写下抛弃继承的承诺。我可以不要她的任何财产,但是我觉得她这么做让我很伤心,因为弟弟从来就没有关心过妈妈的病情,我知道你说过,『朕没给的,你不能要』,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应该要怎么办?」

律师回复

这位水水,关于继承的事情,我们确实要尊重老人家意愿。如果老人家想要给谁,那是她的自由。可是,哥讲的不是钱,哥讲的是感觉。她要你抛弃继承,这就让我很不开心了,关于她的个人财产,她当然可以事先赠与给你弟弟,但是当这些财产变遗产,她还想管这么多,这也未免管太多。

我的意思是,如果她真的想要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那就现在赠与给你弟弟,你这时候不应该有意见,毕竟她开心就好,反正后果自己承担。但是有些人,就是很不负责任的,在生前不敢处理,却是把身后事通通交给在世的人到法院争执。所以,我给你的建议是这样:

你就同意母亲,现在签署抛弃继承的书面同意书。为什么?因为生前抛弃继承无效。

「那一百万呢?」「本宫就收下了。」

▲老人家的财产是用来让自己快活,不是变成遗产造成儿女纷争。(图/记者李玉梅摄)

你可以理解吗?一个人还没死之前,没有盖棺论定,法律是不容许继承人抛弃继承的。所以你可以大方的签署,表示你对于母亲的一片赤胆忠心,让她可以安心养病,而且不会对你有任何怨恨,觉得你是孝女。最重要的是,她就不会在生前把财产赠与给你弟弟了,因为你已经抛弃继承。

但是,这是无效的。所以一旦母亲不幸含笑九泉,你是可以大方的跟弟弟说,这一半是我的,我可以考虑送给你,也可以不给你,现在总算轮到你说,本宫没给的,你不能要。这个爽度,其实是很高的。然后,这位水水,你希望我公开的把这件事情提供当作警世故事,我相信会有很多人感谢你的,祝福你。

最后我得说,遗产这种事,不要搞什么男女不平等,当你老去,照顾你的人,大部分都是你女儿,许多儿子或许会叫媳妇帮忙,只有一部分会自己亲自照顾,也就是说,真正照顾你的人,不见得是那个儿子。你的财产,辛苦一辈子,是用来让自己快活,不是用来变成遗产以后,让儿女去诉讼的。还没死就叫女儿抛弃继承,这更是晚年的忌讳,不要诅咒自己是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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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秋远,硕博士毕,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原文刊载于作者脸书,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