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抛弃小学女儿 狠父沦街友重病洗肾才要求扶养
苗栗县一名詹姓男子与妻子离婚后抛弃女儿长达28年,如今年老沦为街友又罹患糖尿病,还需要洗肾,这才反过来请求女儿担起扶养责任。不过,苗栗地院法官认为,詹男离婚后就对女儿的生活不闻不问,也从未支付任何教育或生活费用,因此判决免除女儿对其的扶养义务。
詹男女儿表示,父母亲自民国78年离婚,原本约定由父亲照顾,但几乎都过着被「放生」的生活,于是才跑到北部投靠母亲,并从国小开始就由外公、外婆照顾,不管是学费还是生活费一直都是由母亲这边支付,小学6年级正式迁居到台北,为了生活小小年纪就开始半工半读。
▲詹男抛弃女儿28年,年老重病才反过来希望对方尽扶养责任。(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然而,詹男民国100年时沦为街友,后来因病昏倒被送到医院,检查后发现罹患糖尿病且需要洗肾,身边没有家人可以协助处理,自己又没有谋生能力,这才回过头来寻找28年来都没联络过的女儿,希望对方能担起扶养责任。
不过,詹女认为,自从投靠母亲之后,她与父亲只有在某次过年回苗栗大伯家拜年时遇见,见面时也只有打招呼,亲子关系根本已经名存实亡,加上她在台北生活费用高,月薪也只有4万多元,实在无法负担父亲的医药费。
对此,苗栗地院法官认为,詹姓父女多年未曾互动,詹父承认过去狠心抛弃女儿,没有尽到养育的责任也未给付任何生活费用,对其年幼的身心造成莫大伤害,有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如今病重才回头要求扶养并不公平,因此裁定免除其女的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