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天后才知母过世? 子女请求抛弃继承!法官狠打脸

杨姓兄弟姊妹声请抛弃继承,被法官狠狠打脸。(示意图/Shutterstock)

云林一个杨姓家族的4兄弟姊妹,今年(112年)10月24日向法院声请抛弃继承,他们向法官表示, 母亲今年 7月初过世,他们是在9月18日,才由被主要负责照顾的孙子通知死讯。

法院审理,杨姓4兄弟姊仅以文字说明,「被继承人生前由下一顺序继承人,即杨XX(孙子)为主要照顾者,被继承人之生后事,皆由杨XX(孙子)全权处理,声请人等系于9月18日接收杨XX(孙子)通知,方知悉被继承人死亡…」,并附上孙子的声明书为证据。

法官检视,杨母的死亡登记申请书,上面明确记载,申请人是死者的其中一位儿子,并有这位儿子在死亡登记申请书上签名,依据申请时间,显然声请人等已在今年7月6日前,就已知悉杨母死亡。

而且从声请人等的户籍誊本,父母亲之记载均为「父杨XX母杨XXX」,杨母的除户誊本也记载「配偶杨XX(殁),民国112年7月5日死亡由杨XX(孙子)继为户长,民国112年7月6日申登。」杨母与其配偶杨XX亦无离婚之记载。

法官认,实难想像此正常家庭,在母亲过世逾2个月后,才知道已经死亡,声请人所称今年9月18日才知道母亲死亡,不足采信,与事实不符。

声请人迟至今年10月24日,才以书面向法院声明抛弃继承,又提不出任何证明文件,声请时效已逾法律所定3个月期限,其声明抛弃继承于法未合,予以驳回。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