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E剧场/抛弃继承后 仍需申报遗产税?
▲ 遗产继承人若选择抛弃继承,遗产申报义务由继承顺位依序向后决定。(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继承人常因遗产债务多于资产而向法院办理抛弃继承,但抛弃继承后是否可以免除向国税局申报和缴纳遗产税的义务,是很多抛弃继承人常见的疑惑,律师刘韦德指出,若有继承人选择抛弃继承,遗产申报义务由继承顺位依序向后决定,可以由烹气继承者主动向国税局说明,或是由后顺位继承人在申报时向国税局再陈明。
小林的父亲上个月过世了,办完父亲的丧事后,一家人开始讨论有关继承的事情。
由于他们父亲生前投资失利,欠了银行二千多万,名下虽有一间不动产,但有高额抵押设定,总体遗产负债远高于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债务困扰,因此他们一家人决定要去办理抛弃继承。
小林和妈妈及两个妹妹,委托一位律师去办理抛弃继承,由于小林和两个妹妹都没有小孩,所以继承顺位会由后顺位继承人递补,办完抛弃后,他们总算觉得比较安心。
不过有一天,小林看到国税局寄来的遗产税申报通知书,虽然他已经办理抛弃继承了,但他不懂在法律上,他们是否还有申报遗产税的义务呢?
【法律解析】
抛弃继承的意思,就是继承人向法院表示希望脱离继承关系的行为,因此继承人在知悉其得继承之时起三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并备齐文件向法院声明抛弃,经法院准予核备后,就会确定丧失继承权利。
也就是说,抛弃继承的继承人,在法律上就不再是继承人了。
另外,依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六条规定,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第一个顺位是遗嘱执行人,但若无遗嘱执行人时,第二顺位就是继承人及受遗赠人。
由于小林的父亲并无指定遗嘱执行人,所以纳税义务人就是继承人,当小林兄妹和妈妈等人抛弃继承后,因失去继承人的身分,所以法律上,自然就没有申报遗产税的义务,此时纳税义务人就会变成其他后顺位的继承人了。
至于若配偶和后顺位继承人全部都抛弃继承权时,则最后应由依法选定的遗产管理人负责申报。
但要注意的是,因国税局不会知道第一顺位继承人已经抛弃继承,所以小林等人可以主动向国税局说明,或是由后顺位继承人在申报时向国税局再陈明也可以。
【刘韦德律师小档案】
台大法律系毕业,拥有律师执照,擅长财产继承、遗嘱撰写教学、遗产分配、房屋买卖等案件。
《ETtoday保险云》邀请到擅长房屋财产继承、遗产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律师刘韦德,开辟「遗产E剧场」专区,不定期和读者分享《民法》、《保险法》等常见实务见解,透过故事举例的方式,邀请读者认识法律中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