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揹债2千万子要还? 法官判银行吐回40万

▲图为示意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廖姓男子16岁时父亲过世,留下千万债务,他好不容易存了40万却遭银行扣款抵债,但法官认为他不清楚父亲作保欠债,适用限定继承「父债不见得子偿」,判银行必须把钱还给他。

「父债子还」常让负债者子女在出社会前就揹负庞大债务,先前屏东一名20岁的女学生就碰到这样的状况,她4岁时父亲过世,去年却收到银行催缴通知,表示她欠债上千万,最后法官判定限制继承,女学生可以不用揹债。

类似情况还包括廖姓男子,18年前他的父亲意外过世,生前还替公司连带保证人,欠下2000多万债务,当年只有16岁的廖男根本不知情,因此没有抛弃继承,直到毕业后靠着每个月3万元的薪水,努力省吃俭用,存了40万元想要买车,没想到这些钱全都得拿去扣款、抵销债务,他才发现莫名其妙多了2000多万的债务,气得一状告法院

律师陈永来表示,「你可以去证明不给归责于己,就是不能够怪我,或者是说我跟被继承人没有同侪共居、没有住在一起,只要你证明这两个事实,一样可主张限定继承。」

法官认为,廖男不知道父亲当连带保证人,而且没有继承父亲任何一毛钱,40多万也是他辛苦存下来的,银行没资格扣款;不过,银行表示,廖男没有抛弃继承,本来就应该负赔偿责任,不愿还钱,双方官司恐怕还会持续。(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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