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千万元买画却拿不到真迹来源证明 法官判还钱

林姓女子2017年向大艺术家画廊,购买大陆水墨画大师吴冠中的画作,汇款1238万元后对方却未提供真迹与来源证明,法院判决画廊须返还1238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林姓女子2017年向大艺术家画廊,购买大陆水墨画大师吴冠中的画作,汇款1238万元后对方却未提供真迹与来源证明,林提告要求对方退钱,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为如果无法提出证明,林女当时应不会购买画作,判决画廊须返还1238万元。可上诉。

林女表示,2017年12月间她向画廊购买已故画家吴冠中之画作香蕉园、小镇远舟、拱桥小镇、印度妇女,但对方明知画作无真迹及来源证明文件,竟佯称该画作为英国收藏家私人收藏,来源合法且有文件可证为真迹,并承诺提出来源、真迹证明文件。

林女说,汇款1238万元后,画廊竟迟未提供来源及真迹证明文件,她才知受骗,对方出售的画作显已有瑕疵且欠缺保证品质,应负瑕疵担保责任,须返还她已付价金1238万元。

一审及二审认为,本件画作为高价艺术品,无统一之公定价格,无论是收藏或投资,画作是否为真迹及其市场流通价值为买家最重视事项,则真迹、来源证明文件之提出即为依高价画作之性质,其交易上认为重要之事项。

法官指出,画廊承诺提出证明文件,林女才支付1238万元购买画作,但后来却无法提出,本诉画作之买卖契约自始无效,画廊收受的1238万元,属无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须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