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万来源不明金流遭指洗钱 林姿妙喊冤是子女「读册钱」
宜兰地院今天再次审理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图为林姿妙今天出庭时画面。(李忠一摄)
宜兰检方侦办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由于林姿妙有上千万元来源不明的现金与金流,还被控财产来源不明、洗钱等罪,今天(12日)宜兰地方法院传唤被检方认为是人头帐户的证人,但证人证称与林姿妙是借贷关系,林姿妙在法庭上一度哽咽,强调会有那么多笔借贷纪录,是因为夫婿过世,这是为了让子女念书的「读册钱」。
林姿妙被依《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行为收取不正利益罪、财产来源不明,以及伪造文书、特殊洗钱等4罪起诉,今天地院审理财产来源不明与洗钱等部分,林姿妙与其助理张桂绫出庭,在先前的准备程序中,2人皆作无罪答辩。
证人谢女表示,她与林姿妙是初中同学,林姿妙会先打电话跟她借钱,一开始是由林父借钱,后续才由张桂绫处理借钱一事,而会借钱是因其大女儿要读大学;由于与林姿妙、张桂绫有信任关系,她会将存折、取款条、代收簿等资料交给张桂绫,再由张桂绫提领现金。
谢女表示,林姿妙每次借钱金额不多,但频率高,每次借款还会开立与借款相同额度的支票,票期约是10天至1个月,她会视支票到期且汇入帐户,就当作还款。至于为何会放心将存折等资料给张,除了信任关系外,谢女坦言,她工作真的很忙,实在没办法抽身去处理提款一事。
林姿妙在法庭上说,她40多岁时夫婿林明正过世,她独自一人抚养1女3男,因为小孩念大学,她因此不断地借钱、还钱,被冤枉「真的很难过。」
林姿妙等官员涉贪案,预计10月开始言词辩论,10月下旬审结,今年底前宣判。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