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案出庭 林姿妙喊冤:我没罪
宜兰县长林姿妙11日出庭后由律师陈俊廷代为发言,感谢法院对于辩护人证据调查声请部分,同意密集并勘验涉及不正讯问的光碟,可感受到法院对被告人权、发现真实及案件审理的用心。(吴佩蓉摄)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污案遭起诉,林姿妙质疑检廉涉有不当讯问、侦讯内容与笔录不符情事,向宜兰地院声请调阅勘验侦讯光碟,宜兰地院昨再开庭审理,林姿妙在庭讯前痛批监听译文张冠李戴,强调「我没有做坏事,我没罪。」
本案宜兰地检署去年8月依伪造文书、洗钱,以及《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取不正利益罪、财产来源不明4罪起诉林姿妙及县府官员、厂商共15人,因林姿妙12人均争执检廉涉不当讯问,声请调阅勘验侦讯光碟,因此法院审理逾1年,仍在进行准备程序中。
林姿妙昨说,监听译文是张冠李戴,让无辜的公务员受到伤害,公务员们都很认真努力,为国家为社会做事,却必须历经长时间的讯问,其目的就是要打压她。她强调,她一辈子正正当当,实实在在,也没有罪。
距离上次宜院开庭已过半年,宜院排定9月11日至10月23日13天密集召开准备程序庭,合议庭安排、确认被告律师声请调阅的侦讯片段,多达70多份光碟、传唤60多名证人,检方则反对部分声请。
检方指称部分侦讯片段未被作为起诉证据,以及证人林姿妙堂姊、前国大代表林束梅因年事已高,没有勘验与传唤的必要,合议庭表示将评议后作出裁定。
准备庭结束后,林姿妙律师陈俊廷批评,检廉去年以长时间不正讯问方式,让受讯问者心生恐惧,直到配合说出「不存在的犯罪事实」与「林姿妙指示」才停止。
陈俊廷表示,不配合者几乎遭起诉成被告,强调声请勘验并非拖延战术,只盼能尽速找到消失的关键影音光碟,以厘清遭诬陷过程,自证清白。
他举例说,声请调查的证据有被告地主陈正勋4月25日下午4时24分到6时18分的侦讯光碟,以及被告时任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1月13日晚间11时跨隔日凌晨零时26分的笔录部分,这2段影音光碟都是被告从不认罪转变认罪的关键侦讯内容。宜兰地检署表示,辩方要声请哪些调查证据,检方有提出意见,如果合议庭认为有调查的必要,检方尊重法院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