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 林姿妙控被羅織罪證

宜兰县长林姿妙。本报资料照

全案共15名被告,包含林姿妙、林的女儿林羿伶、县府和罗东镇公所公务员等,下周言词辩论庭排在23日下午、24日上午,宣判可能落在11月底到12月初。

检方昨论告指出,地主陈正勲2019年收到财税局发文要求补征1558地号的土增税112万元,陈和另名地主刘石纯到县长办公室找林姿妙拜托,林指示财税局长卢天龙、时任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时任农业处长康立和等人研商,最后认定1558地号符合农地农用,免课土增税;陈正勲则继续让林无偿使用98地号,成为2020年韩国瑜竞选总部作为对价。

检方批本案是财税局、建设处与农业处3局处集团作案,林姿妙岂可能不知情?林收不正利益极为不妥,县府3局处共同犯案,时任农务科长吴东原,现在竟已升官到农业处代理副处长。

吴东原回击,侦讯时秉持专业回答,廉政官根本不采信,侦讯从上午9时问到晚上10时,当时委任律师劝他「照廉政官的说法才能回家」,才不得不做出错误供述。本案发生后,县内同仁士气低落,科室多人离职。

吴朝琴强调,侦讯时受到廉政官诱导,且较难解决的民众陈情都会跨局处开会讨论,如果这算是合谋,县府岂非天天合谋?林羿伶更反讽,多名被告都是局处长,再往上只能升副县长,「这么多人争1个副县长吗?」

陈正勲辩护律师表示,陈从来没有和刘石纯一起找过林姿妙,是受到廉政官不正诱导,才说出不实供述。卢天龙辩护律师提出,3局处首长仅8月13日开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