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贪案二次开庭 竞总用地杨吉雄一口担了
宜兰县长林姿妙2日抵达宜兰地方法院,受媒体访问时说,「我没做坏,司法会还我清白,简单做人、认真做事、 实实在在」。(吴佩蓉摄)
宜兰县长林姿妙遭控涉贪案,今(2日)宜兰地方法院开审理庭,传唤林姿妙、林的女儿林羿伶、县府局处等9名被告,及前立委杨吉雄等4名证人。今针对林姿妙为延长98地号的竞总使用,违法认定1558地号符合农地农用;杨吉雄作证时表示,竞总用地全由他处理,林姿妙并不知情,与她无关
检方认为林姿妙2018到2020年间,为了免费使用98地号作为县长选举与总统大选竞总,在明知该地主刘石纯的1558地号不符合农地农用的情况下,仍认定符合,让刘免课土地增值税,达成对价关系。
地院今审理庭主要针对2块土地的使用,传唤杨吉雄等证人;杨吉雄是宜兰大老级的政治人物,杨指出,他和林姿妙的亡夫林明正私交甚密,2018年林羿伶拜托他帮忙找竞总,他说林姿妙「做官清廉、吃饭拌盐」,所以出钱、找地盖竞总到拆除全由他一人负责。
杨吉雄证称,他和已故的前国大代表林束梅是朋友,闲聊过程中得知林束梅在罗东后火车站前有块地可作为竞总,取得同意后花了250万元盖竞总;2018年县长选举结束,他看竞总盖得漂亮不想拆除,才请建筑事务所申请延后拆除,后来也作为2020年竞总使用。
辩护律师询问「林姿妙与县府人员是否知道竞总使用情形」,杨吉雄说,县长选举结束后就和林姿妙等人无关了,从申请延后拆除等后续,全都是他包办,林姿妙等人既未处理,也不曾过问。
审理庭今传唤的4位证人除了杨吉雄,其他包含地政士、农业处公务人员等,主要针对办理农地农用证明的专业性问题,有无关说等。其中1名农业处承办人员表示,农地农用依现状认定,2019年现勘时1558地号确实种了不少芭乐树,才认定有农用,并无受到他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