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等官员涉贪案 地院今开庭

宜兰县长林姿妙等官员涉贪案,今宜兰地方法院再开准备程序庭,图为去年开庭后林姿妙举行记者会澄清遭控内容照片。(本报资料照片)

检廉侦办宜兰县长林姿妙等官员涉贪案,林姿妙等人被依贪污等罪起诉,今天(13日)宜兰地方法院再开准备程序庭,上次开庭是去年10月31日,当时15名被告有13人拒认罪,今天开庭也是林姿妙连任县长后首次召开。

检廉是在去年2月大动作调查,全案为前宜兰县商业会理事长陈正勋寻求1558地号免征土增税,向林姿妙寻求协助,林联系时任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协助;检廉也查出前县议员刘石纯等人持有的98地号土地,让林姿妙作为选举时的竞选总部,认为其间涉有不法。

林姿妙遭控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违背职务行为收取不正利益罪、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伪造文书、洗钱共4罪,但去年开庭时,林姿妙全盘否认。适逢选举年,林姿妙虽受官司之累,但仍以11万9421票、50.76%得票率获得连任。

今天虽然是准备程序庭,后续还有审判程序、言词辩论等流程,距离地院判决日仍有段时日,但也备受外界关注,地院开放民众旁听报名,上周已因报名额满截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