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地院10/31审林姿妙涉贪案 开放18人旁听明申请报名
宜兰县长林姿妙等15人涉嫌贪污案遭宜兰地检署起诉,宜兰地方法院排定10月31日召开准备庭。(吴佩蓉摄)
宜兰地院9月1日电脑抽签分案,排定10月31日上午9时在第6法庭召开准备程序庭。(民众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宜兰县长林姿妙等15人涉嫌贪污案遭宜兰地检署起诉,宜兰地方法院排定10月31日召开准备庭,地院今(24日)公告开放18人旁听,明(25日)起至27日开放传真申请报名,额满为止。
宜兰地检署依贪污、伪造文书、财产来源不明、洗钱等罪嫌起诉15人,其中,被告中有10人具有公务员身分,5人非公务员,非公务员当中有一人为林姿妙女儿林羿伶;全案接续由宜兰地院审理。
宜兰地院9月1日电脑抽签分案,排定10月31日上午9时在第6法庭召开准备程序庭,法院分案由刑一庭审理,即宜兰地方法院院长庄深渊担任审判长、陈锦雯任受命法官、程明慧任陪席法官组成合议庭。
宜兰地院公告,31日开庭当天,被告15人、被告陪同者30人(1名被告得偕同2人),旁听席开放11名记者进场,记者凭媒体所核发的记者证至现场报名换领旁听证,法庭内禁止摄影、录影、录音。
延伸法庭旁听席开放18位民众申请进场,25日至27日以传真方式向宜兰地院报名(不开放现场报名),传真后以电话向地院刑事纪录科吴书记官确认有无收受报名表,电话:03-9252001#2206、传真号码:03-9252033。
民众报名且获通知旁听者,于开庭日上午8时30分起至宜兰地院1楼报到处之旁听证发放处,凭国民身分证或其他由政府机关核发附有本人照片的身分证明文件换领民众旁听证,旁听证不得代领及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