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贪及特殊洗钱罪案12/31一审宣判 若判刑将停职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31日下午2时半一审宣判。(图/记者游芳男翻摄)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爆发至今将近3年的宜兰县长林姿妙等人涉贪案,宜兰地方法院预计将于明(31)日下午2点半宣判。而在10月23日的辩论终结庭中,检方依据贪污治罪条例中的收贿罪,建议处林姿妙有期徒刑20年及褫夺公权5年。林姿妙的女儿林羿伶,因被指控违背职务行为收取(交付)不正利益罪、伪造文书,被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4年。然而,辩方坚持请求无罪判决。林姿妙在最后陈述时强调,自己一生清白,从未做过违法的事情,期望法院能还她公道,判她无罪。

根据地方制度法第78条、82条,若林姿妙明(31)日下午被一审判犯贪污治罪条例,包含违背职务行为收受不正利益罪或财产来源不明罪,其中之一被处有期徒刑,内政部将停止其职务,由副县长代理。如果二、三审改判无罪,林姿妙可复职。但若判刑确定,则解职。解职时剩余任期超过2年必须补选,不足2年则由中央派员代理。依现行宣判时程推论,林姿妙若因贪污被判刑定谳解职,剩余任期将不足2年。

在这场涉及林姿妙的贪污案件中,共有15名被告。宜兰检方对他们的论罪科刑如下:

林姿妙被指控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20年,褫夺公权5年;被指控特殊洗钱罪,建议有期徒刑2年半,并科罚金200万元,不法所得没收。

林姿妙前助理张桂绫,被指控特殊洗钱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年。

林姿妙女儿林羿伶,被指控违背职务行为收取(交付)不正利益罪、伪造文书,被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4年。

时任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被建议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4年。此外,还有其他多名官员被指控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刑期从6年到7年半不等,并褫夺公权4年。

地主陈正勲和刘石纯被指控贪污治罪条例行贿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5年,褫夺公权2年。

矿业公司负责人林锡钦被指控伪造文书罪,建议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并向公库缴交6万元。

在这15名被告中,只有林锡钦认罪并对检方的科刑无异议,其余14名被告均否认罪刑,辩护律师也全部请求无罪判决。

林等人涉案的四案起诉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1558地号土地违法农地农用,罗东镇公所时任经建课长赵竑勋、经建课员黄耀智违背法令,核发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证明书图利他人,供劉石纯及陈正勋持向财政税务局羅东分局申请免课征土地增值税,导致罗东分局误于2018年10月16日做出免予课征土地增值税112万6803元之处分,赵竑勋、黄耀智2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嫌、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起诉。

第二,98地号地主,2018年无偿提供林姿妙作为参选县长的竞选总部,但同年底未提出延长使用申请而违规,改以「延后拆除」名义申请,行逾期申请「延长使用期限」之实,衍生出黄志良、林志扬2人明知违背法令核准延长使用臨时性建筑物图利他人,导致林姿妙、前立委杨吉雄获免除重新搭建2020年总统立委大选的竞选总部约240万元利益,黄志良、林志扬2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嫌起诉。

第三,1558地号免课征土地增值税案,跨县府局处违法多阶段行政处分,林姿妙、林羿伶、吴朝琴,涉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行为收受不正利益罪嫌、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康立和、卢天龙、吴东原、龙非池,涉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嫌、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林锡钦涉刑法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嫌;陈正勋、刘石纯涉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行为交付不正利益罪嫌、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

第四,林姿妙、张桂绫特殊洗钱案,林姿妙2018年担任县长至今,除了每月3万元租金收入及15万元薪资以外,自陈无其他收入,但7844万元现金流无合理来源,与收入显不相当,另外,也以百分之1至3的报酬租用多人帐户或无偿借用帐户,由林姿妙开立支票,再由张桂绫提领或存入。林姿妙涉犯洗钱罪、贪污治罪条例财产来源不明罪嫌,张桂绫涉犯洗钱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