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贪案首开审理庭 最快这时判决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件今起审理庭。(本报资料照片)

宜兰县长林姿妙遭控涉贪,今天(12日)宜兰地方法院首开审理庭,图利罪被告之一、县府建设处建管科长林志扬等人出庭,针对林姿妙在2018年选举时,竞选总部延长使用是否涉及不法交互诘问,一审判决最快在8月底至9月初出炉。

前年1月间检廉大动作搜索宜兰县长官邸等处,同年8月检方依贪污等罪起诉林姿妙等15人,林姿妙被控为免费使用罗东镇98地号土地,作为2018年县长、2020年总统大选的总部,获取不正利益达240万元等,被依违背职务行为收取不正利益、伪造文书、洗钱、财产来源不明等4罪起诉,

虽然林姿妙遭起诉,但她仍在2022年县长选举中以过半得票率连任;林姿妙涉贪案件地院是在前年10月首开准备程序庭,期间应被告所请勘验侦讯光碟等资料,勘验完毕后排定审理庭。

地院今首开审理庭传唤林志扬等人出庭,林志扬因被控核准罗东98地号上竞总延长使用,检方依贪污图利罪起诉,2名出庭的证人是负责98地号上临时建物的建筑师事务所人员。

检方紧追林志扬让竞总「延长使用」,是有人先找过林志扬沟通。建筑师事务所人员出庭时说,他在申请前有与县府人员沟通,但已经忘了对象是谁,当初侦讯时称对象是林志扬,是因为问笔录时被穷追不舍,才用推演方式认为沟通对象是林,但对象是谁并没有确切的印象。

林志扬则说,建筑师事务所在2018年12月4日提出申请前,并没有人找他沟通,因申请资料有附上结构安全等文件,就签核上呈。首次审理庭历时约1小时,后续还有12次审理庭,林姿妙是7月2日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