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风电厂被封 三一集团状告欧巴马获受理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美国建设电厂,后来美国总统巴马国家安全为由,要求关闭该项目,三一因此承受巨额损失,一状告法庭。等待了近3个月,此事终于有新进展,三一重工总裁文波23日在微博宣布,法官已经决定受理此案。

去年3月,三一集团关联公司Ralls在美国通过并购进风电业务,所购买的4座风电厂位于俄勒冈州军事基地附近。然而,9月的时候,欧巴马签发行政命令,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要求三一关闭该项目。

10月,Ralls向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诉状,将欧巴马及外国在美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列为被告,并要求法院加快审理此案。

▼欧巴马被大陆公司告上法院。(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三一还高调召开记者会,向文波指出,该区域内其实已经有多家外国公司的风电场建成运转,而三一3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却打了水漂,起诉是要争取合法权益

向文波表示,「人家说我们影响国家安全搬迁,我们同意搬迁,但是我们希望得到一些补偿。我们转让给别人,甚至转让给美国人,美国说不行,你不但不能转让,中国人还不能进去,你的财产还不能搬走,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跟不讲理的地痞一样。」

等待进3个月,此事终于有新进展。向文波本月23日在实名认证的微博上说,「三一起诉欧巴马案件取得重大进展,法官已正式决定受理该案件,这是美国行政司法史上的第一次。」他解释,「第一次」是指美国法院受理一个外国公司起诉总统和CFIUS案件是第一次,而不是说受理起诉美国政府,起诉总统案件是第一次。

不过,根据海外媒体消息,三一向华盛顿地区法庭提出多个请求,有的被否决。

由于在涉及国家安全上,美国司法给予总统极大的权力,之前中美律师几乎都不看好三一胜诉。而审理此案的法官称,法院没有权力驳回总统的行政命令,但Ralls可以就总统为何中止风电项目得到一步的解释。

跨国诉讼专家郝俊波则指出,根据程式,被告有权申请驳回,找出理由来说案子没有审理意义

Ralls在2010年8月19日于美国德拉瓦州注册,公司CEO、三一电气总经理、三一集团副总裁吴佳梁,以及三一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段大为分别持股20%和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