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停建由公投决定 绿委:门槛过高,应修法采多数决

记者王文萱/台北报导

行政院江宜桦25日下午说,政府愿意正面接受核四停建公投的检验,「行政院愿意尊重以公投方式表决」。对此,民进党立委林佳龙表示,公投门槛过高,应修改公投法或推动核四公投特别条例,采取相对多数决的方式解决核四问题

针对核四议题,江宜桦说,假如政府竭尽心力确保核电安全,民众仍有疑虑,政府愿意接受重大投资损失、接受高电价、限电危机以及放弃对低碳价值的追求,主张核四停建,「行政院愿意尊重以公投方式表决」。

▼江宜桦表示,行政院愿意尊重以公投方式表决核四是否停建。(图/记者陈佳雯摄)

林佳龙表示,他对核四公投感到乐见其成,但因受限于我国公投法,要通过公投的门槛过高,反对者只要能发动一定人数拒绝投票,将使公投无法通过。

根据台湾智库今年1月份公布的民调显示,59.9%民众不赞成续建核四,赞成者仅有27.3%,林佳龙认为,马政府如果有心要办公投,就应该修改公投法或推动核四公投特别条例,采取相对多数决的方式解决核四问题。

林佳龙赞同核四公投,借此能让「人民做主」、不分蓝绿进行朝野合作,但由于多数民众对核四安全仍有疑虑,在进行公投前,政府应先行暂停核四工程及追加预算。

林佳龙并强调,政府应先行修改公投法或推动核四公投特别条例,采相对多数决的公投,因为现行公投法的门槛,「恐沦为全民替核四续建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