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山收非法献金 吐回百万改判2年
陆军退役中将、前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会长罗文山。(本报资料照片)
陆军退役中将、前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会长罗文山,10多年前陆续收下香港学者、中共政协委员许智明及何姓民众政治献金共838万多元,他还私吞其中100万,一审将他判刑2年6月,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考量他高龄85岁且有心脏疾病,并已返还100万政治献金,12日依违反政治献金法、业务侵占等罪改判2年徒刑,可易科罚金,追缴没收839万多元。
曾任陆军官校教育长、装甲兵学校校长兼指挥官、国防部常务次长、联勤副总司令;并担任国民党任务型国代的罗文山,2007年到2014年间担任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会长。判决指出,他明知许智明及何姓男子是香港居民,却违反规定在2008、2010及2012年间,共接受香港居民、中共全国政协委员许智明2人共4笔政治献金213万5000元港币,约折新台币800多万捐献给黄埔四海同心会的政治献金,未在两个月期限内缴交监察院办理缴库。
判决指出,曾3次汇款给罗文山的许智明,是香港凯富能源集团董事局、中联石油化工国际公司董事局、嘉浩集团、联力集团主席,也是中共全国政协委员。罗将许所捐折合台币100万转为本人名下定期存款,挪为己用。检方起诉后,一审依违反政治献金法及业务侵占罪,将罗文山判刑2年半。
高院考量罗年岁已高且一生贡献军旅,侵占的100万,在司法机关侦办前已返还,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损失不重大,原判决量刑过重。
合议庭认为罗文山坦承客观事实,考量犯罪态度且患有心脏疾病等情状,将他改判刑2年,可易科罚金。没收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838万5000元捐款、罗文山侵占款孳息1万3110元。除业务侵占罪不能上诉,违反政治献金法部分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