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公司非法堆「百噸廢棄物」 負責人遭判1年2月

高雄某工程公司邱姓负责人民国110年间擅自将超过100吨废弃物堆置厂房内,遭检警查获起诉。桥院考量邱男已将废弃物清理完成,依非法贮存废弃物罪,处1年2月徒刑。可上诉。

台湾桥头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邱男为高雄某工程公司实际负责人,公司领有废弃物清除许可内容中,并无贮存场或转运站设置许可,他却擅自从110年至111年间从公司承揽多案拆除工程,载运废塑胶混合物、废塑胶粒、营建土方等混合废弃物到位于高雄市内厂房土地堆置。

法官调阅相关单位稽查纪录、公司废弃物清理计划、警询等内容发现,邱男以一车约20公吨、处理费用每公吨1万元代价,在1年多期间,将总重超过160吨废弃物非法载运到厂房内贮存,对生态环境及卫生造成不良影响。

法官审酌,邱男坦承犯行且土地上堆置、贮存废弃物均已合法清除,又合法处理废弃物支出费用较非法贮存费用更昂贵,依非法贮存废弃物罪,处邱男1年2月徒刑,并对工程公司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开罚20万元。可上诉。

桥头地方法院。记者古和纯/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