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中将罗文山侵占800余万献金 检方认判太轻上诉

退将罗文山侵占政治献金案,台湾高检署认二审轻判提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陆军退役中将、「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会长罗文山,因收受香港学者许智明3次及何姓民众1次捐款,共838万多元,且部分款项进入私人帐户一审依违反政治献金法及业务侵占罪判刑2年半,二审考量他已85岁且患有心脏疾病改判2年,可易科罚金;台湾高检署认为二审量刑未依罪刑相当原则,5日提起上诉。

罗文山被控自2008年至2012年间,因会务使用,3次收受许智明共150万元人民币何某13万7500元人民币捐款后,部分捐款汇入个人妻子帐户。

高检署认为二审判决,量刑未能适度反映犯罪行为恶性,罗文山的非法政治献金来源是香港的许姓、何姓居民,而许是香港政界知名人士,曾任中共「全国政协委员马达加斯加名誉领事,罗是高阶将领,备受国家器重及厚待,未能严守分际,二审量刑不能适度反映罗的行为恶性。

其次,罗的不法政治献金累计达838万5000元,收受对象带有高度大陆地区政治色彩,甚至于收受后依对方指示进行相关政治活动,行为恶性非轻,犯后仍矫词掩饰,未见悔悟之情,二审判决竟仅判处有期徒刑6月、5月、5月、5月,仅达法定刑的十分之一,不符合法律处罚目的

高检认为,二审将个案的不同并列检视予以审酌,也没有说明以其他无关案件刑度撤销第一审所量处刑度的实质理由,其量刑是否妥适有疑义,有判决理由不备之违法

而且,原审未于理由中说明其为齐头式量刑的理由,量刑的妥当性实有疑义,所以依法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