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蛋商父子竟卖长虫及发霉蛋 法官重判且没收数千万元
全台第二大蛋商苌记泰安蛋品公司,回收逾期蛋品重新包装出售,不但贩卖逾期蛋,连长虫蛋、发霉蛋制作液蛋继续卖(非本案蛋品,示意图,达志影像)
全台第二大蛋商苌记泰安蛋品公司,回收逾期蛋品重新包装出售,不但贩卖逾期蛋,连长虫蛋、发霉蛋制作液蛋继续卖,时间长达8年、不法所得数千万元,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刑期,将负责人李春明、李智尧父子各判刑3年6月及1年9月,未扣案犯罪所得4128万多元没收。可上诉。
判决指出,苌记泰安蛋品公司及泰顶山公司负责人李春明为减少所生产之蛋品因退、换货致需报废的损失,从2011年间起至2017年12月28日,先后与儿子李智尧等人,将各通路业者退回之即将到期、已逾期或消费者退货之蛋品回收。
李春明父子等人用机器重新包装后送入打印机,虚伪印制当天之日期为新制造日期,混入新鲜盒装蛋中,重新出货贩卖到卖场供消费者购买,危害人体健康之虞,让苌记公司获利1454万2395元,泰顶山公司获利36万8170元。
李春明、李智尧,在2013年至2017年,将回收蛋(包含逾期蛋)、变质或腐败之发霉蛋、长虫蛋、有裂纹之鸡蛋或破蛋等送往液蛋组,以人工敲打方式混入一般液蛋,或注入盛桶之最下层后再以一般液蛋覆盖遮掩,供分别制成蛋黄、蛋清、全蛋、混和蛋等液蛋贩卖,不法获利。
高院审酌李春明、李智尧犯行期间长达数年、公司犯罪所得高达数千万元,严重影响民众食品卫生安全及消费者之权益等情,各依诈欺罪判刑3年6月及1年9月,苌记泰安公司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判罚金2500万元,未扣案之犯罪所得4072万6333元没收,泰顶山公司判罚100万元,未扣案之犯罪所56万多元没收。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