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蛆蛋」混制蛋液卖 黑心「元山蛋品」现场遭封1620KG

▲「长蛆蛋」混制蛋液卖,黑心元山蛋品现场遭封1620KG。(图/食药署提供,下同)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又见无良蛋液业者!食药署8月8日接获民众检举,「元山蛋品有限公司」使用沾有鸡粪破壳及长蛆的蛋品混制蛋液贩售,11日会同桃园生局、桃园地检署与彰化地检署稽查,在平镇新园龙潭3厂房查获违规蛋液,现场封存1620.5公斤产品,共计1260包,主要流向竹苗县市餐饮及烘焙业者,全案已已送桃园地检处侦办中。

桃园市生局表示,元山蛋品有限公司收购牧场疑似变质、腐败的鸡蛋后,再利用例假日将该等鸡蛋加工成液蛋产品,11日现场封存的1620.5公斤蛋品中,分别为68篮次级蛋品(壳蛋)816公斤、蛋黄液333.5公斤、蛋白液391公斤以及8大桶待分装的蛋白液及蛋黄液计80公斤。

桃园市卫生局提到,初步调查显示,元山蛋品相关液蛋流向以贩售到桃竹苗等三县市的餐饮业及烘焙坊为主,除了令业者暂停作业,对于公司制造贮存逾期蛋品,也会分别依据《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1款及第8款规定同法第44条裁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罚锾,另全案是否涉及诈欺,已交由台湾桃园地方检察署进行侦办。

食药署副主任郑维智表示,《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1款规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变质或腐败者,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违者除可处6万至2亿元罚锾外,情节重大者还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

至于贩卖逾期、破壳蛋品给元山蛋品的畜牧场是否须负连带责任?郑维智表示,上游畜牧场资料目前仍在检方手中,会请农委会着手暸解,若有违规贩售事宜,不排除会一并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