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卖发霉、长虫蛋液 桃园「元山蛋品」判决出炉

桃园元山蛋品公司涉嫌收购次级蛋、破蛋、发霉蛋、长虫蛋打成蛋液后贩售给蛋糕、早餐店等下游厂商,桃园地院依诈欺取财罪判处萧姓业者3人2年4月至2年不等,所得5765万元没收,可上诉。(赖佑维摄)

桃园元山蛋品公司涉嫌收购次级蛋、破蛋、发霉蛋、长虫蛋,打成蛋液后贩售给蛋糕、早餐店等下游厂商,时间长达5年多,桃园地检署2019年起诉,桃园地方法院依诈欺取财罪,判处萧姓业者3人2年4月至2年不等,所得5765万元没收,可上诉。

桃园地方法院审理,萧姓男子2012年12月成立元山蛋品有限公司,萧姓妻子掌管财务,其儿子2015年接手经营,3人自2013年5月1日起至2018年8月11日止,意图为元山公司不法所有,共同基于3人以上诈欺取财之犯意联络,由元山公司向养鸡户低价购买次级鸡蛋。

元山收购次级鸡蛋后,在桃园市平镇区新光路3段138巷口的无门牌铁皮屋制作液蛋,因次级鸡蛋不乏蛋壳已破裂的鸡蛋,并有发霉、长虫,竟指示员工敲打鸡蛋制作液蛋时,除外观已严重发黑、发臭鸡蛋外,其余发霉蛋、长虫蛋仍须敲打蛋壳,若打入液蛋槽内之蛋黄散开或有虫掉入,再将其捞除,并包装成蛋白液、蛋黄液、全蛋液等液蛋商品,接续以市价贩卖给其它不知情业者,获利5765万5476元。

法院认为,萧男等人知道次级鸡蛋美箱比正常鸡蛋便宜200元,为节省成本,指示员工将蛋壳破裂且蛋液流出的次级蛋、发霉、长虫蛋打入液蛋槽,以制作液蛋,3人意图为元山公司不法所有,基于共同诈欺取财之犯意联络,而对该等公司行号施用诈术,使该等公司行号陷于错误而付款予元山公司,已构成3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

法院认为,3人销售公司行号多达46家,所生危害非轻,犯罪情节亦属重大,然萧男等3人犯后均矢口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并斟酌被告萧男、萧子、萧男配偶分别高农毕业、大学毕业、国小毕业的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均小康等一切情状,萧男、萧子、萧男配偶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2年2月、2年4月、2年,可上诉。

另法院认为,萧男等3人及元山公司不构成起诉内容,指有贩卖药残蛋连同自卖场回收之逾期蛋制作成之液蛋,且纵使于元山公司平镇厂之液蛋及出货至下游厂商之液蛋送验后,曾检出含有沙门氏杆菌、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然无证据证明情节重大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之虞,而不另构成加重诈欺罪,以及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贩卖变质或腐败、染有病原性生物、逾有效日期食品,情节重大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之虞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