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黑过期蛋制蛋液让人吃下肚 3黑心商10共犯海削4291万下场曝

▲桃园市卫生局稽查人员会同消保官于去年9、10月间稽查辖区内3家蛋商工厂处理鸡蛋过程。(资料照/市府卫生局提供)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地检署民生犯罪专组检察官徐明光指挥桃市调查处侦办瑞牧食品公司以过期鸡蛋交由下游仲毅、新英公司产制过期液蛋销售案,查出仲毅以虚伪标记进口蛋产地并产制过期进口液蛋案,检方今(4)日针对吴姓负责人等10人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之贩卖逾有效日期、虚伪或假冒食品、三人以上加重诈欺、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对商品为虚伪标记等罪嫌提起公诉,并对3家蛋商公司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科以罚金,并向法院声请没收不法所得新台币4291万8026元。

桃检指出,专案团队经详尽搜证后指挥桃园市调处发动3次搜索共计21处,查扣瑞牧等3家公司建物及土地,其中49岁吴姓负责人、林姓、洪姓、赖姓被告经检察官复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桃检调查,被告吴姓、林姓、洪姓等人分别系瑞牧公司总经理、管理部经理与作业员;吴姓男子则为仲毅公司负责人、赖姓男子系新英公司负责人。吴为解决囤积过多过期蛋问题,指示林、洪等人于去年3月至10月间,将公司过期蛋品交予仲毅、新英公司经加工制作为液蛋,其中不乏已发黑、腐烂之过期次级蛋品,待加工制作液蛋后,再将制造之过期液蛋出货给瑞牧公司不知情之下游客户,供作烘焙、餐点之用。

▲桃园市卫生局稽查人员会同消保官于去年稽查瑞牧等3家工厂处理鸡蛋过程。(资料照/市府卫生局提供)

检调查出吴姓被告与仲毅公司自农业部委托财团法人中央畜产会进货巴西、泰国进口蛋,吴姓被告去年9月间,以巴西蛋、泰国蛋混合国产蛋,加工制做为未杀菌液蛋产品,未如实标记原产地国名,虚伪标记原料蛋为「台湾」,明知进口蛋即将逾有效日期,而以制作液蛋日+7日方式,作为液蛋之有效日期,并将已逾期进口蛋之有效日期,销售与不知情下游客户,让不知情之下游客户将逾期液蛋制作为蛋制产品,再销售给不知情广大民众食用,检调共查扣多处仓库囤积总计共计253万200颗过期鸡蛋。

桃检表示,瑞牧公司为某上市公司之关系企业,且为国内第二大蛋商,在业界享有极高信誉,却滥用其民众及往来厂商之信任,指示配合下游厂商将对人体健康有害之过期次级蛋品制成液蛋,并虚伪标示有效日期再对外贩售,其中不乏知名之糕饼业者,严重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瑞牧公司因而取得4003万1808元不法所得、仲毅公司取得111万4118元不法所得、新英公司取得177万2100元不法所得。

桃检强调,吴姓被告等人为牟私利,漠视企业信誉及民众健康之重要性,检察官除建请法院没收被告不法所得外并建请从重量刑,以保障民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