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过世3个月 女儿想抛弃继承「就差这一天」结局气炸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小如(化名)自从双亲离婚之后,就再也没有与生父联系,直到去年8月间才知道父亲过世,她在同年11月间向法院具状声明抛弃继承,没想到「慢了一天」遭驳回,她不满提出抗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认为,小如的声请的确于法未合,显然无理由要求废弃原裁定,应予驳回,全案仍可抗告。

▲小如想声请抛弃继承,结果因为晚了一天而遭驳回。(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小如在判决书中提到,双亲离婚之后,她就没有再和父亲见面父女俩也没有任何联络,「我是由爸爸家族告知,才知道他已经过世,我与对方联络,对方没有提出任何证明,过了3个月我来声请抛弃继承,但是法院告诉我已经超过一天而遭驳回,我无法接受。」

小如坚称,父亲对她没有任何付出,所以不想要两人之间有任何牵扯,原裁定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显然有不当的地方,因此她决定提出抗告,请求废弃原裁定。

不过,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认为,小如的父亲是在2020年8月12日死亡,她在同月17日知悉成为继承人,却直到同年11月18日才向法院具状声明抛弃继承,明显已经超过声明抛弃继承3个月的法定期限,于法未合,原裁定驳回并无不当,而她抗告请求废弃原裁定则为无理由,应予驳回,最终判决败诉,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