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父亲遗产全给妈...姊弟抛弃继承却惨了!专家:这种孝顺母汤

遗产分配学问大。(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提前规划好财产继承分配很重要,周念晖律师分享案例,新北孝顺姊弟想把父亲遗产全给母亲,但办完抛弃继承才发现其母根本无法单独继承,继承权将会由「亲等较远」的孙辈取得。

周念晖律师说明一例真实案例,新北两姊弟的父亲不幸去世,留下了一栋房地产,由于姊弟二人相当孝顺母亲,因而两人决定主动抛弃继承,希望由母亲一人独自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不料两姊弟办妥抛弃继承权手续后,才发现情况根本不如他们想像。

周念晖律师表示,依民法第1138条规定,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顺序定之:一、直系血亲卑亲属;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再依民法第1139条规定,第1138条所定第一顺序之继承人,以亲等近者为先。

此外,民法第1144条规定,配偶有相互继承遗产之权,其应继分依下列各款定之:一、与直系血亲卑亲属同为继承时,其应继分与他继承人平均;二、与父母或兄弟姊妹同为继承时,其应继分为遗产二分之一;三、与祖父母同为继承时,其应继分为遗产三分之二;四、无第1138条之继承人时,其应继分为遗产全部。

周念晖律师说,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是「直系血亲卑亲属」,且以「亲等近者」优先,解析本案,即便子女2人都抛弃继承,妈妈也可能无法单独继承,继承权会由「亲等较远」的孙辈取得。也就是本来5个人的继承问题,将变成由多数孙子女与妈妈共同继承,且就算孙辈也全部都抛弃继承,继承权还是会继续往下个顺序(祖父母、兄弟姊妹)轮下去,直到确定没有前述所订的其他继承人,才会由配偶继承全部遗产。

周念晖律师建议,遗产类案件大多都涉及到动产、不动产等诸多财产问题,建议当事人若是遇上类似问题,可先寻求专业咨询以后,再进行下一步动作较为妥当,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