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雪隧「拦车拍摄干谯」PO照取暖 他打脸「开95还被狂闪」网战翻
超扯!真是疯狂不要命,竟在国五雪隧内拦车,人还下来对后方车辆拍照存证,网友代亲友吴姓驾驶在脸书「宜兰知识+」PO被拦车拍照画面说:「雪隧遇到神经病...车开的很慢...还故意拦车...下来骂三字经...还拿手机出来录影...」。事发前,拦车驾驶曾向警方表示,他车速约95公里却在雪隧遭后方车沿途逼车及闪大灯,他眼睛刺痛才停车。
▲超扯!疯狂不要命,国五雪隧内竟拦车拍照存证。(图/翻摄自脸书「宜兰知识+」,下同)
30日国五雪隧内发生拦车拍照存证事件,网纷纷说:「真的太夸张了、太危险了啦」、「拿命开玩笑」、「塞车就是这种智障害的」、「这种素质都能走雪隧」、「看这阿北的样子比较像是要叫救护车强制送医」。
网友也质问:「不太可能无缘无故的停车拍照,除了神经,不然就是被逼的火大」、「请问前面你有逼车吗?」、「事出必有因」、「前面呢,你有没有闪大灯逼车按喇叭,你只截取他录你,会让人觉的断章取义」、「其实...没有前面那段影片...没办法说什么!」、「要po前面一点点的影片啦」。
有关国道5号南向雪隧路段逼车案,国九队调查,30日3时31分接获当事人在雪隧内遭遇逼车情事,当事人表示行驶雪隧行速约95公里,却遭后方车沿途逼车及闪大灯,导致其眼睛刺痛而停车。国九勤指中心则是请当事人下头城交流道至头城分队说明及寻求协助处理。
国九队说,将调阅CCTV影像,并找寻原PO文驾驶人协助提供相关影像及佐证资料,以利通知两造双方到场,并依法办理,有关是否涉及刑责部分目前正在调查中。
另提醒用路人,依据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4款中规定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处新台币6千元以上2万4千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且须吊扣该汽车牌照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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